为强化道路交通管理,规范道路交通秩序,优化道路交通环境,提升道路通行效率,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现对以下新增电子监控设备进行通告:
官渡口镇:晴帆园社区安园路10栋路段、晴帆园社区迁帆路33栋路段、晴帆园社区楚晴路与安园路三叉口路段。
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: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三条,处以罚款100元、记0分。